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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
之前老有人让我
科普奇奇怪怪的法律知识,
话不多说,
直接开冲!
好的,我分享完了,
你们放心吧,
这些规定现在都没啦。
附录1
哦上面的第六条,其实也可以变通的,你只要家里有朱元璋写的《大诰》,就可以免刑,所以我们有理由怀疑是朱元璋为了推销自己的书。
附录2
关于第八条,很多皇帝有有过类似地规定,就比如:
明武宗因为自己猪年出生,又姓朱所以不许大家吃猪肉;
宋徽宗因为自己属狗,就不许杀狗;
元仁宗因为喜欢鸡,就下令禁止倒着提鸡。
附录3
关于第九条,据说当时有一个人中了状元,一看当官要阉了,当时就不干了,于是跑回家和新婚妻子快乐的玩了三天后,乖乖地被阉了。
附录4
关于刘鋹这个人,是真的满变态的,当皇帝的时候,就喜欢看别人为爱鼓掌,还按照能力赏罚分明,后来还组了个叫“十媚女”的女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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