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尽意论》是魏晋时期的一篇反玄学哲学论文。欧阳建撰。《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唐书艺文志》、《明史艺文志》均著录有《欧阳建集》二卷,均已亡佚。清严可均将该文辑入《全上古三代汉魏三国六朝文全晋文》,清光绪年间由广雅书局刻行,1958年中华书局重印本是目前较好的一个版本。
欧阳建(约267300),字坚石,渤海南皮(今河北沧县)人。出身于冀州大族,雅有理想,才藻美瞻,擅名北州。(《晋书石苞传》)历任山阳令、尚书郎、冯翊太守等职。曾上书历数赵王伦的罪状,劝齐王冏杀之。后被赵王伦杀害。著有《欧阳建集》 已佚失。
《言尽意论》言简意赅,仅280字。其内容主要是论述言与意之间的关系,全文分三个层次:首先论述了世间万物及其规律的客观性。指出夫天不言,而四时行焉;圣人不言,而鉴识存焉。形不待名,而方圆已著; 色不俟称,而黑白以彰。在 名与实关系上,肯定了实是主要的,第 一性的;名是次要的,第二性的。四时的运行,事物的认识、方圆的形状、黑白的颜色都是客观存在,并不依赖于名。名对于实,言对于理均不能有所增减或变更。名之于物,无施者也。言之于理,无为者也。其次,充分肯定了名、言在客观事物认识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名和言虽不能脱离客观事物本身而存在,但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认识又离不开名和言。正因为理得于心,非言不畅;物定于彼,非名不辨。所以言不畅志,则无以相接;名不辨物,则鉴识不显。人们要认识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特殊性,就必须要有反映该事物及其规律的特殊概念和名称,欲辨其实,则殊其名;欲宣其志,则立其称。其三,文章又强调了名、言必须与客观事物相符合,主、客观必须一致,原其所以,本其所由。但是事物是在不断变化、发展的,因此必须做到名逐物而迁,言因理而变,此犹声发响应,形存影附,不得相与为二矣。名与实,言与理必须相一致,意就是物和理在人的思想中的反映,意的内容,就是名和言,名和言不能同意分别开来,所以文章得出结论: 则言无不尽矣。吾故以为尽矣。
《言尽意论》主要是针对着言不尽意论而发的。魏晋时期,贵无论玄学在思想学术领域内风行一时,言不尽意论就是其中的代表论点。他们认为:世界的本体是无,由此产生并决定了事物的形态和规律。而这个绝对本体又是一个脱离物质,脱离自然而被神化的无,对其只能 善会其意,直接冥觉。如果从象得意,或是从言得象,就会离开本体愈来愈远。存言者,非得象也: 存象者,非得意者也。(王弼《周易略例 明象》)因此只能忘言、忘象,言不尽意,理不可知。这就片面夸大了认识工具和认识对象之间的差异性,从而否定主观认识客观的可能性。《言尽意论》抓住了言意之辨的核心问题,把颠倒的名实关系和言意关系加以匡正,作出了唯物的辩证的解释,驳斥了贵无论玄学及言不尽意论者在认识论上的 不可知论,动摇了玄学唯心主义关于有无本末之辨的理论基础。《言尽意论》是我国古代唯物主义哲学发展史上的重要论著,对中国古代唯物主义哲学的本体论、认识论的发展,都作出了可贵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