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集。十二卷。明邹守益撰。当初成书于明嘉靖、隆庆年间。
邹守益,字谦之,号东廓。生于明弘治四年(1491年),卒于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江西安福人。正德六年进士,官至南京国子监祭酒。早年攻《大学》、《中庸》,后转而师事王守仁,深受守仁赏识,又德行高超,为时尊崇。因忤旨落职归里,家居二十余年卒。为江右王学正传,以信守师说见称。
该集首有吕怀拜嘉靖三十九(1560年)年序、马森隆庆六年(1572年)序。卷一、卷二序,卷三奏疏,卷四记,卷五,卷六简,卷七答问,卷八杂著,卷九碑传赞类,卷十文铭,卷十一、十二诗。
邹氏谈良知,以为良知作为本体,是至虚、至灵、至清、至明的。因而在运用的过程中,事亲而能孝,从兄而能弟,交友而能信,联族而能惠,处乡而能和。它作为一种善,是无所不能的。在《赠王孔桥》中,竭力赞赏良知的这一特征:盖吾良知之体,本无障蔽,本无滞障,本自聪明睿知,本自宽裕温柔,本自发强刚毅,本自齐庄中正,文理密察。浩浩乎,日月之常照,而渊渊乎,河江之常流。因而,良知的不见,不过是受气习的连累,正如病之累元气也。致良知,也就是恢复它的本体,如烛之体,本明也,在无瘀其光而已,水之体,本清也,在无挠其静也。(《赠程郑二生》)因而于《再简双江》中提出寂感无时,体用无界的主张,即所谓不睹不闻,无形与声,而昭昭灵灵,体物不遗。进而又提出本体与工夫合一无二的观点,在《复高仰之诸友》中说:本体、工夫,原非二事。《大学》之教,在明明德。下明字是本体,上明字是工夫,非有所添也。做不得工夫,不合本体;合不得本体,不是工夫。
这种本体与工夫的合一,具体地做来,也就是戒慎恐惧,以为这是致良知的途径。但邹氏对王阳明的戒慎恐惧一方面有其继承之处,以为也是一种防范功能,即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所以保其精明之,不使纤尘或萦之也。(《九华山阳明书院记》)另一方面又以为是一种前进性的自强不息,如《康斋日记序》中所说无须臾之息而天德纯矣,天德纯而王道出矣。运用于治学,则以为学之病莫大乎息。息则物欲行而天理泯矣。(《学说》)而治学的目的又回到致良知,以致保持虚静的心境,不使私欲和理智遮蔽了良知本体。就此而言,便以为程颢的定性之学与周敦颐的无欲之要在实质上与王阳明的致良知是一致的,因为都说的是戒慎战兢之功,皆所以全其良知之精明真纯而使外诱得以病之也。(《赠廖日进》)
集中诗歌多赠答、闲雅之属,也常有可读之处。
该集先由刘佃汇选,董燧编次,后由周业孔覆校,周怡、宋仪望续编,后再由邹氏后人重辑并复梓。初刊当为明嘉靖、隆庆年间。现有安成佑启堂藏版刊本,又《广理学备考》辑有《邹东廓集》,在第六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