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鞭法

tiáo biān fǎ

ㄊㄧㄠˊ ㄅㄧㄢ ㄈㄚˇ

词语信息

  • 词性名词
  • 拼音(无调)tiao bian fa
  • 首字母tbf

释义

1.即一条鞭法。明中叶以后的赋役制度,清代因之。 2.即一条鞭法。实行一条鞭法后所归并的各项赋役的总称。亦省称"条鞭"。

网络解释

条鞭法即一条鞭法。明 中叶以后的赋役制度, 清代因之。《续文献通考·职役二》:“条鞭法者总括一州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丁粮输於官。一岁之役,官为佥募,力差则计其工食之费,量为增减;银差则计其交纳之费,加以增耗。凡额办、派办、京库岁需与存留供亿诸费,以及土贡方物,悉并为一条,皆计亩徵银,折办於官,故谓之一条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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