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正确的事情都有代价,但不能因为有代价就不去做。为了纪念第114个三八国际妇女节,沈丘县总工会组织妇女代表观看了电影《第二十条》。现场的每一位女职工代表都深受触动,一场法律题材的电影,胜过无数遍的说教,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捍卫正当权力,为她发声。
共青团中央微信公众号曾登载一文《谁是妇女?》,在农村,称呼女性为妇女,或多或少带有一些污化和敌意,是年龄偏大和文化水平偏低的代名词。男性在同女性争论辩驳时,张口就来头发长,见识短,我不跟妇女头子一般见识。
妇,本义是已婚女子,特指妻子,又泛指女性。在早期甲骨文中,妇直接被写成帚,这里的帚,就是指笤帚。《说文解字》中也提到:婦,服也。从女持帚,洒扫也。甲骨文中妇字的形状,表示承担打扫劳动是女性的主要工作。在金文中,婦字绝大多数都加了女字旁,强调打扫与女性的关联。
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14岁以上的女性被称为妇女。在司法解释中定义14岁以上的女性称为妇女,未满14岁的女性称为儿童,而在现实生活中,妇女常指有孩子的女性,大于14周岁称少女,14岁以下称幼女,7岁以下称儿童。在我国,对妇女范围的划定主要是基于年龄,并参考女性的生活状态。在刑事领域,已满14周岁的女性可以称为妇女。在民事领域,已满16周岁且已工作的女性可以称为妇女,而尚未工作在校读书的女性年满18周岁也可以称为妇女。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如是说。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妇女解放、男女平等思潮的盛行,学习法律法规的意义在于,当女性遭受身体和精神上的侵害时,能够有拿起国家赋予的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权益的认知和觉醒。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成年之后还能起诉,保留好证据是关键。未成年遭受到法定代理人、其他人性侵犯的,可以在成年后提出索赔请求,诉讼时效为三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勇敢对性骚扰说不。近年来,性骚扰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女职工在劳动场所受到性骚扰,向用人单位反映或者投诉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处理,并依法保护女职工的个人隐私。
离婚不是儿戏,做决定要慎重。离婚太冲动,30天内可撤回(离婚冷静期);想离婚法院却久调不判,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疾病不再是婚姻的阻碍。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离婚案件中不满两周岁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以有利于子女成长为原则来处理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尽可能的证明自己的条件更利于子女成长,可以增大获得子女抚养权的概率。目前离婚案件中两周岁以下子女抚养权不再有争议,《民法典》将现行婚姻法规定的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为原则修改为不满两周岁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以增强可操作性。
法国思想家卢梭说过,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愿每一位有特殊困扰的女性朋友,都能够用心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