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董二先生学则》主要内容简介及赏析
学则。一卷。宋程端蒙、董铢撰。成书于南宋末,朱嘉曾为是书作跋。(程端蒙事迹见《性理字训》条)
董铢,字叔重,称槃涧先生。生于宋绍兴二十二年(1152年),卒年不详。江西德兴人。南宋理学家。少从程洵学,后就学朱熹,因其勤敏不倦为朱熹所重,嘉定年间中进士,授迪功郎,婺州金华尉。著有《性理注》、《解易注》等,是书乃与程端蒙合撰之作。
《学则》概括发挥了朱熹的许多箴言和铭记,共十八条。首两条规定在朔望和晨昏所应进行的仪式,最后一条是关于惩处的方法。其余十五条都是学生律己、待人,接物的原则。其中讲行为八条:居处必恭、步立必正、视听必端、言语必谨、容貌必庄、衣冠必整、饮食必节、出入必省。对衣食住行、谈吐举止及容貌视听均作了规定,如居处必恭要求居有常处、序坐以齿,凡坐必直身正体,毋箕踞倾倚交胫摇足,寝必后长者,既寝勿言,当昼勿寝。讲学习有五条:读书必专一、写字必楷正、几案必整齐、堂室必洁净、修业有余功、游艺有适性。其中心意思是读书的内容及读书的方法,要求先正心肃容,在诵读上下功夫,非圣贤之书勿读,无益之文勿观,保持学习环境的整齐与清洁,注意到了课堂与课外活动的关系,主张课余时可适当弹琴习射。讲待人接物有二条:相呼必以齿、接见必有定。要求按年龄辈分给以适当称呼,同时强调非其类不能亲近。

《学则》力图按照道学家模式塑造学生形象,使他们道貌岸然、循规蹈矩,安分守己。朱熹曾给以高度评价,并把它推荐给全国所有学校的教师,说:余以为凡为庠塾之师者,能以是而率其徒,则所谓成人有德小子有造者,将复见于今日矣。而清末戴震等人曾给以愤怒抨击:酷吏以法杀人,后儒以理杀人。在《学则》影响之下,的确培养了大批脱离实际而无一技之长的废物。
从学生守则角度看,它与《弟子职》、《教子斋规》(宋真德秀)等一样,是古代教育管理上的一份遗产。
是书有《学海类编集余》本(清道光年间刊行)、《西京清麓丛书续编蒙养书九种》本及《丛书集成初编》本,均是宋饶鲁所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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