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 志
千寻网明史,志共 75 篇,含原文、译文。 共 75 篇
- 《明史》志·卷一 ◎天文一自司马迁述《天官》,而历代作史者皆志天文。惟《辽史》独否,谓天象昭垂,千古如一,日食、天变既著本纪,则天文志近于衍。其说颇当。夫《周髀》、《宣夜》之书,安天、穷天、昕天之论,以及星官占验之说,晋史已详,又见《隋志》,谓非衍可乎。论者谓天文志首推晋、隋,尚有此病,其他可知矣。然因此遂废天文不志
- 《明史》志·卷二 ◎天文二▲月掩犯五纬洪武元年五月甲申,犯填星。十二年三月戊辰朔,犯辰星。十四年十一月甲午,犯填星。十九年五月己未,犯岁星。二十三年四月丁酉,掩太白。十一月癸卯及永乐四年正月戊午,五年六月丙午,七年十二月壬子,俱犯荧惑。八年十二月壬子,九年四月庚子,十六年七月戊辰,俱犯岁星。十八年十一月辛卯,掩太白。
- 《明史》志·卷三 ◎天文三▲星昼见恒星 洪武十九年七月癸亥,二十年五月丁丑,七月壬寅,二十一年十二月丁卯,俱三辰昼见。弘治十八年九月甲午申刻,河鼓、北斗见。庚子,星昼见。正德元年二月癸酉,星斗昼见。天启二年五月壬寅,有星随日昼见。崇祯十六年十二月辛酉朔,星昼见。岁星 景泰二年九月甲辰,昼见。三年六月壬戌,四年五月丁丑
- 《明史》志·卷四 ◎五行一(水)史志五行,始自《汉书》,详录五行传说及其占应。后代作史者因之。粤稽《洪范》,首叙五行,以其为天地万物之所莫能外。而合诸人道,则有五事,稽诸天道,则有庶徵。天人相感,以类而应者,固不得谓理之所无。而传说则条分缕析,以某异为某事之应,更旁引曲证,以伸其说。故虽父子师弟,不能无所抵牾,则果有
- 《明史》志·卷五 ◎五行二(火 木)《洪范》曰:“火曰炎上。”火不炎上,则失其性矣。前史多以恒燠、草异、火、木、羽虫之孽、羊祸、火灾、火异、赤眚赤祥皆属之火,今从之。▲恒燠洪熙元年正月癸未,以京师一冬不雪,诏谕修省。正统九年冬,畿内外无雪。十二年冬,陕西无雪。景泰六年冬,无雪。天顺元年冬,宫中祈雪。是年,直隶、山西、
- 《明史》志·卷六 ◎五行三(金 土)《洪范》曰:“金曰从革。”金不从革,则失其性矣。前史多以恒昜、诗妖、毛虫之孽、犬祸、金石之妖、白眚白祥皆属之金,今从之。▲恒蝪洪武三年,夏旱。六月戊午朔,步祷郊坛。四年,陕西、河南、山西及直隶常州、临濠、北平、河间、永平旱。五年夏,山东旱。七年夏,北平旱。二十三年,山东旱。二十六
- 《明史》志·卷七 ◎历一后世法胜於古,而屡改益密者,惟历为最著。《唐志》谓天为动物,久则差忒,不得不屡变其法以求之。此说似矣,而不然也。《易》曰:“天地之道,贞观者也。”盖天行至健,确然有常,本无古今之异。其岁差盈缩迟疾诸行,古无今有者,因其数甚微,积久始著。古人不觉,而后人知之,而非天行之忒也。使天果久动而差忒,则
- 《明史》志·卷八 ◎历二▲大统历法一上(法原)造历者各有本原,史宜备录,使后世有以考。如《太初》之起数钟律,《大衍》之造端蓍策,皆详本志。《授时历》以测算术为宗,惟求合天,不牵合律吕、卦爻。然其法所以立,数之所从出,以及晷影、星度,皆有全书。郭守敬、齐履谦传中,有书名可考。《元史》漫无采摭,仅存李谦之《议禄》、《历经
- 《明史》志·卷九 ◎历三▲大统历法一下(法原)日月五星平定三差太阳盈缩平立定三差之原。冬至前后盈初缩末限,八十八日九十一刻,就整。离为六段,每段各得一十四日八十二刻。(就整。)各段实测日躔度数,与平行相较,以为积差。积日 积差第一段 一十四日八二 七千零五十八分零二五第二段 二十九日六四 一万二千九百七十六三九二第三
- 《明史》志·卷十 ◎历四大统历法二(立成)立成者,以日月五星盈缩迟疾之数,预为排定,以便推步取用也。《元志》、《历经》步七政盈缩迟疾,皆有二术。其一术以三差立算者,即 布立成法也。其又术云,以其下盈缩分,乘入限分万约之,以加其下盈缩积者,用立成法也。而遣立成未载,无从入算。今依《大统历通轨》具录之。其目四:曰太阳盈缩
- 《明史》志·卷十一 ◎历五大统历法三上(推步)大统推步,悉本《授时》,惟去消长而已。然《通轨》诸捷法,实为布算所须,其间次序,亦有与《历经》微别者。如气朔发敛,《授时》原分二章,今古合为一。《授时》盈缩差在日躔,迟疾差在月离,定朔、经朔离为二处。今则经朔后,即求定朔,于用殊便。其目七:曰气朔,曰日躔,曰月离,曰中星,曰
- 《明史》志·卷十二 ◎历六大统历法三下(推步)▲步交食交周日二十七日二十一刻二二二四。半之为交中日。交终度三百六十三度七九三四一九六。半之为交中日度。正交度三百五十七度六四。中交度一百八十八度零五。前准一百六十六度三九六八。后准一十五度五。交差二日三一八三六九。交望一十四日七六五二九六五。日食阳历限六度。定法六十。日食
- 《明史》志·卷十三 ◎历七▲回回历法一《回回历法》,西域默狄纳国王马哈麻所作。其地北极高二十四度半,经度偏西一百零七度,约在云南之西八千馀昊。其历元用隋开皇己未,即其建国之年也。洪武初,得其书於元都。十五年秋,太祖谓西域推测天象最精,其五星纬度又中国所无。命翰林李翀、吴伯宗同回回大师马沙亦黑等译其书。其法不用闰月,以三
- 《明史》志·卷十四 ◎历八▲回回历法二日五星中心行度立成造法(原本总年零年月分日期,及十二宫初日,凡五立成。每立成内,首列本信立成处月日宫各纪数,次刑七曜,次刑日中心行度,及土、木、火、金、水各自行度日五星最高行度,交多不禄。禄其造立成之法於左。)日中心行长日期立成 一日行五十九分八秒,按日累加之,小月二十九日,得二十
- 《明史》志·卷十五 ◎历九▲回回历法三土星黄道南北纬度立成(上横行,以小轮心定度为引数,起五十度,异累加三度。累加三度。首直行以自行定度为引数,累加十度。求法:简两引数近度,纵横相遇度分,次各用比例法,得细率。)(表格略)
- 《明史》志·卷十六 ◎地理一自黄帝画野置监,唐、虞分州建牧,沿及三代,下逮宋、元,废兴因革,前史备矣。明太祖奋起淮右,首定金陵,西克湖、湘,东兼吴、会,然后遣将北伐,并山东,收河南,进取幽、燕,分军四出,芟除秦、晋,讫於岭表。最后削平巴、蜀,收复滇南。禹迹所奄,尽入版图。近古以来,所未有也。洪武初,建都江表,革元中书省
- 《明史》志·卷十七 ◎地理二○山东山西山东《禹贡》青、兖二州地。元直隶中书省,又分置山东东西道宣慰司(治益都路)属焉。洪武元年四月置山东等处行中书省。(治济南府。)三年十二月置青州都卫。(治青州府。)八年十月改都卫为山东都指挥使司。九年六月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领府六,属州十五,县八十九。(为里六千四百有奇。)南至
- 《明史》志·卷十八 ◎地理三○河南陕西河南《禹贡》豫、冀、扬、兖四州之域。元以河北地直隶中书省,河南地置河南江北行中书省。(治汴梁路。)洪武元年五月置中书分省。(治开封府。)二年四月改分省为河南等处行中书省。三年十二月置河南都卫。八年十月改都卫为都指挥使司。九年六月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府八,直隶州一,属州十一,县
- 《明史》志·卷十九 ◎地理四○四川江西四川《禹贡》梁、荆二州之域。元置四川等处行中书省。(治成都路。)又置罗罗蒙庆等处宣慰司,(治建昌路。)属云南行中书省。洪武四年六月平明升。七月置四川等处行中书省。九月置成都都卫。(与行中书省同治。)八年十月改都卫为四川都指挥使司。领招讨司一,宣慰司二,安抚司五,长官司二十二及诸卫所
- 《明史》志·卷二十 ◎地理五○湖广浙江湖广《禹贡》荆、扬、梁、豫四州之域。元置湖广等处行中书省,(治武昌路,)又分置湖南道宣慰司(治天临路)属焉。又以襄阳等三路属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又分置荆湖北道宣慰司(治中兴路)并属焉。太祖甲辰年二月平陈理,置湖广等处行中书省。洪武三年十二月置武昌都卫。(与行中书省同治。)八年十月
- 《明史》志·卷二十一 ◎地理六○福建 广东 广西福建《禹贡》扬州之域。元置福建道宣慰使司,(治福州路。)属江浙行中书省。至正十六年正月改宣慰司为行中书省。太祖吴元年十二月平陈友定。洪武二年五月仍置福建等处行中书省。七年二月置福州都卫。(与行中书省同治。)八年十月改福州都卫为福建都指挥使司。九年六月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
- 《明史》志·卷二十二 ◎地理七○云南 贵州云南《禹贡》梁州徼外。元置云南等处行中书省。(治中庆路。)洪武十五年二月癸丑平云南,置云南都指挥使司。乙卯置云南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同治云南府。)领府五十八,州七十五,县五十五,蛮部六。后领府十九,御夷府二,州四十,御夷州三,县三十,宣慰司八,宣抚司四,安抚司五,长官司三十三,御
- 《明史》志·卷二十三 ◎礼一(吉礼一)《周官》、《仪礼》尚已,然书缺简脱,因革莫详。自汉史作《礼志》,后皆因之,一代之制,始的然可考。欧阳氏云:“三代以下,治出于二,而礼乐为虚名。”要其用之郊庙朝廷,下至闾里州党者,未尝无可观也。惟能修明讲贯,以实意行乎其间,则格上下、感鬼神,教化之成即在是矣。安见后世之礼,必不可上追三
- 《明史》志·卷二十四 ◎礼二(吉礼二)郊祀 郊祀配位 郊祀仪注 祈谷 大雩 大飨 令节拜天郊祀之制洪武元年,中书省臣李善长等奉敕撰进《郊祀议》,略言:王者事天明,事地察,故冬至报天,夏至报地,所以顺阴阳之义也。祭天于南郊之圜丘,祭地于北郊之方泽,所以顺阴阳之位也。《周礼·大司乐》:“冬日至,礼天神,夏日至,礼地祇。”《礼
- 《明史》志·卷二十五 ◎礼三(吉礼三)社稷 朝日夕月 先农 先蚕 高禖 祭告 祈报 神祇 星辰灵星寿星(司中司命司民司禄) 太岁月将风云雷雨 岳镇海渎山川 城隍社稷社稷之祀,自京师以及王国府州县皆有之。其坛在宫城西南者,曰太社稷。明初建太社在东,太稷在西,坛皆北向。洪武元年,中书省臣定议:“周制,小宗伯掌建国之神位,右社
- 《明史》志·卷二十六 ◎礼四(吉礼四)历代帝王陵庙 三皇 圣师 国先师孔子 旗纛 五祀 国马神南京神庙 功臣庙 京师九庙 诸神祠 厉坛历代帝王陵庙洪武三年,遣使访先代陵寝,仍命各行省具图以进,凡七十有九。礼官考其功德昭著者,曰伏羲,神农,黄帝,少昊,颛顼,唐尧,虞舜,夏禹,商汤、中宗、高宗,周文王、武王、成王、康王,汉高
- 《明史》志·卷二十七 ◎礼五(吉礼五)庙制 禘佩 时享 荐新 加上谥号 庙讳宗庙之制明初作四亲庙于宫城东南,各为一庙。皇高祖居中,皇曾祖东第一,皇祖西第一,皇考东第二,皆南向。每庙中室奉神主。东西两夹室,旁两庑。三门,门设二十四戟。外为都宫。正门之南斋次,其西馔次,俱五间,北向。门之东,神厨五间,西向。其南宰牲池一,南向
- 《明史》志·卷二十八 ◎礼六(吉礼六)奉先殿 奉慈殿 献皇帝庙 新王从飨 功臣配飨 王国宗庙 群臣家庙奉先殿洪武三年,太祖以太庙时享,未足以展孝思,复建奉先殿于宫门内之东。以太庙象外朝,以奉先殿象内朝。正殿五间,南向,深二丈五尺。前轩五间,深半之。制四代帝后神位、衣冠,定仪物、祝文。每日朝晡,帝及皇太子诸王二次朝享。皇后
- 《明史》志·卷二十九 ◎礼七(嘉礼一)登极仪 大朝仪 常朝仪 皇太子亲王朝仪诸王来朝仪 诸司朝觐仪中宫受朝仪 朝贺东宫仪 大宴仪 上尊号徽号仪二曰嘉礼。行于朝廷者,曰朝会,曰宴飨,曰上尊号、徽号,曰册命,曰经筵,曰表笺。行于辟雍者,曰视学。自天子达于庶人者,曰冠,曰婚。行于天下者,曰巡狩,曰诏赦,曰乡饮酒。举其大者书之。
- 《明史》志·卷三十 ◎礼八(嘉礼二)册皇后仪(册妃嫔仪附) 册皇太子及皇太子妃仪册亲王及王妃仪(册公主仪附) 皇帝 加元服仪 册皇太子皇子冠礼品官冠礼 庶人冠礼册皇后仪古者立后无册命礼。至汉灵帝立宋美人为皇后,始御殿,命太尉持节,奉玺绶,读册。皇后北面称臣妾,跪受。其后沿为定制,而仪文代各不同。明仪注大抵参唐、宋之制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