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千寻网明史,收录 333 篇,含原文、译文,在线全文阅读。 共 333 篇
- 《明史》志·卷三十七 ◎乐一古先圣王,治定功成而作乐,以合天地之性,类万物之情,天神格而民志协。盖乐者心声也,君心和,六合之内无不和矣。是以乐作于上,民化于下。秦、汉而降,斯理浸微,声音之道与政治不相通,而民之风俗日趋于靡曼。明兴,太祖锐志雅乐。是时,儒臣冷谦、陶凯、詹同、宋濂、乐韶凤辈皆知声律,相与究切厘定。而掌故阔略
- 《明史》志·卷三十八 ◎乐二○乐章一洪武元年圜丘乐章。迎神,《中和之曲》:昊天苍兮穹窿,广覆焘兮庞洪。建圜丘兮国之阳,合众神兮来临之同。念蝼蚁兮微衷,莫自期兮感通。思神来兮金玉其容,驭龙鸾兮乘云驾风。顾南郊兮昭格,望至尊兮崇崇。奠玉帛,《肃和之曲》:圣灵皇皇,敬瞻威光。玉帛以登,承筐是将。穆穆崇严,神妙难量。谨兹礼祭,功
- 《明史》志·卷三十九 ◎乐三○乐章二洪武三年定朝贺乐章。升殿,奏《飞龙引之曲》。百官行礼,奏《风云会之曲》。丞相致词,奏《庆皇都之曲》。复位,百官行礼,奏《喜升平之曲》。还宫,奏《贺圣朝之曲》。俱见后宴飨九奏中。二十六年更定。升殿,韶乐,奏《圣安之曲》:乾坤日月明,八方四海庆太平。龙楼凤阁中,扇开帘卷帝王兴。圣感天地灵,
- 《明史》志·卷四十 ◎仪卫《周官》,王之仪卫分掌于天官、春官、夏官之属,而跸事则专属于秋官。汉朝会,则卫官陈车骑,张旗帜。唐沿隋制,置卫尉卿,掌仪仗帐幕之事。宋卫尉领左右金吾卫司、左右金吾仗司、六军仪仗司,主清道、徼巡、排列、奉引仪仗。元置拱卫司,领控鹤户以供其事。历代制度虽有沿革异同,总以谨出入之防,严尊卑之分。慎重
- 《明史》志·卷四十一 ◎舆服一大辂 玉辂 大马辇 小马辇 步辇 大凉步辇 板轿 耕根车后妃车舆 皇太子亲王以下车舆 公卿以下车舆 伞盖 鞍辔有虞氏御天下,车服以庸。夏则黻冕致美。商则大辂示俭。成周有巾车、典辂、弁师、司服之职,天子以之表式万邦,而服车五乘,下逮臣民。汉承秦制,御金根为乘舆,服袀玄以承大祀。东都乃有九斿、云
- 《明史》志·卷四十二 ◎舆服二○皇帝冕服 后妃冠服 皇太子亲王以下冠服皇帝冕服:洪武元年,学士陶安请制五冕。太祖曰:“此礼太繁。祭天地、宗庙,服衮冕。社稷等祀,服通天冠,绛纱袍。馀不用。”三年,更定正旦、冬至、圣节并服衮冕,祭社稷、先农、册拜,亦如之。十六年,定衮冕之制。冕,前圆后方,玄表纁里。前后各十二旒,旒五采,玉十
- 《明史》志·卷四十三 ◎舆服三○文武官冠服 命妇冠服 内外官亲属冠服 内使冠服 侍仪以下冠服士庶冠服 乐工冠服 军隶冠服 外蕃冠服 僧道服色群臣冠服:洪武元年命制公服、朝服,以赐百官。时礼部言:“各官先授散官,与见任职事高下不同。如御史董希哲前授朝列大夫澧州知州,而任七品职事;省司郎中宋冕前授亚中大夫黄州知府,而任五品职
- 《明史》志·卷四十四 ◎舆服四○皇帝宝玺 皇后册宝 皇妃以下册印 皇太子册宝 皇太子妃册宝亲王以下册宝册印 铁券 印信 符节 宫室制度 臣庶室屋制度 器用明初宝玺十七:其大者曰“皇帝奉天之宝”,曰“皇帝之宝”,曰“皇帝行宝”,曰“皇帝信宝”,曰“天子之宝”,曰“天子行宝”,曰“天子信宝”,曰“制诰之宝”,曰“敕命之宝”,
- 《明史》志·卷四十五 ◎选举一选举之法,大略有四:曰学校,曰科目,曰荐举,曰铨选。学校以教育之,科目以登进之,荐举以旁招之,铨选以布列之,天下人才尽于是矣。明制,科目为盛,卿相皆由此出,学校则储才以应科目者也。其径由学校通籍者,亦科目之亚也,外此则杂流矣。然进士、举贡、杂流三途并用,虽有畸重,无偏废也。荐举盛于国初,后因
- 《明史》志·卷四十六 ◎选举二科目者,沿唐、宋之旧,而稍变其试士之法,专取四子书及《易》、《书》、《诗》、《春秋》、《礼记》五经命题试士。盖太祖与刘基所定。其文略仿宋经义,然代古人语气为之,体用排偶,谓之八股,通谓之制义。三年大比,以诸生试之直省,曰乡试。中式者为举人。次年,以举人试之京师,曰会试。中式者,天子亲策于廷,
- 《明史》志·卷四十七 ◎选举三太祖下金陵,辟儒士范祖干、叶仪。克婺州,召儒士许元、胡翰等,日讲经史治道。克处州,征耆儒宋濂、刘基、章溢、叶琛至建康,创礼贤馆处之。以濂为江南等处儒学提举,溢、琛为营田佥事,基留帷幄预谋议。甲辰三月,敕中书省曰:“今土宇日广,文武并用。卓荦奇伟之才,世岂无之。或隐于山林,或藏于士伍,非在上者
- 《明史》志·卷四十八 ◎职官一明官制,沿汉、唐之旧而损益之。自洪武十三年罢丞相不设,析中书省之政归六部,以尚书任天下事,侍郎贰之。而殿阁大学士只备顾问,帝方自操威柄,学士鲜所参决。其纠劾则责之都察院,章奏则达之通政司,平反则参之大理寺,是亦汉九卿之遗意也。分大都督府为五,而征调隶于兵部。外设都、布、按三司,分隶兵刑钱谷,
- 《明史》志·卷四十九 ◎职官二○都察院附总督巡抚 通政司 大理寺 詹事府附左右春坊司经局 翰林院国子监 衍圣公附五经博士都察院。左、右都御史,(正二品)左、右副都御史,(正三品)左、右佥都御史,(正四品)其属,经历司,经历一人,(正六品)都事一人。(正七品)司务厅,司务二人,(从九品。初设四人,后革二人。)照磨所,照磨,
- 《明史》志·卷五十 ◎职官三○太常寺附提督四夷馆 光禄寺 太仆寺 鸿胪寺 尚宝司 六科中书舍人 行人司 钦天监 太医院 上林苑监 五城兵马司 顺天府附宛平大兴二县 武学 僧道录司 教坊司 宦官 女官太常寺。卿一人,(正三品)少卿二人,(正四品)寺丞二人。(正六品)其属,典簿厅,典簿二人,(正七品)博士二人,协律郎二人,
- 《明史》志·卷五十一 ◎职官四○南京宗人府 吏部 户部附总督粮储 礼部 兵部 刑部 工部 都察院附提督操江 通政司 大理寺 詹事府 翰林院 国子监 太常寺 光禄寺太仆寺 鸿胪寺 尚宝司 六科 行人司 钦天监 太医院 五城兵马司应天府附上元江宁二县 已上南京官 王府长史司 布政司 按察司 各道行太仆寺 苑马寺 都转运盐使司
- 《明史》志·卷五十二 ◎职官五○公侯伯 驸马都尉附仪宾 五军都督府 京营 京卫 锦衣卫附旗手等卫南京守备 南京五军都督府 南京卫 王府护卫附仪卫司 总兵官 留守司都司附行都司 各卫 各所 宣慰司 宣抚司 安抚司 招讨司 长官司附蛮夷长官司 军民府附土州土县公、侯、伯,凡三等,以封功臣及外戚,皆有流有世。功臣则给铁券,封号
- 《明史》志·卷五十三 ◎食货一《记》曰:“取财於地,而取法於天。富国之本,在於农桑。”明初,沿元之旧,钱法不通而用钞,又禁民间以银交易,宜若不便於民。而洪、永、熙、宣之际,百姓充实,府藏衍溢。盖是时,劭农务垦辟,土无莱芜,人敦本业,又开屯田、中盐以给边军,餫饷不仰藉於县官,故上下交足,军民胥裕。其后,屯田坏於豪强之兼并,
- 《明史》志·卷五十四 ◎食货二○赋役赋役之法,唐租庸调犹为近古。自杨炎作两税法,简而易行,历代相沿,至明不改。太祖为吴王,赋税十取一,役法计田出夫。县上、中、下三等,以赋十万、六万、三万石下为差。府三等,以赋二十万上下、十万石下为差。即位之初,定赋役法,一以黄册为准。册有丁有田,丁有役,田有租。租曰夏税,曰秋粮,凡二等。
- 《明史》志·卷五十五 ◎食货三○漕运 仓库历代以来,漕粟所都,给官府廪食,各视道里远近以为准。太祖都金陵,四方贡赋,由江以达京师,道近而易。自成祖迁燕,道里辽远,法凡三变。初支运,次兑运、支运相参,至支运悉变为长运而制定。洪武元年北伐,命浙江、江西及苏州等九府,运粮三百万石於汴梁。已而大将军徐达令忻、崞、代、坚、台五州运
- 《明史》志·卷五十六 ◎食货四○盐法 茶法煮海之利,历代皆官领之。太祖初起,即立盐法,置局设官,令商人贩鬻,二十取一,以资军饷。既而倍征之,用胡深言,复初制。丙午岁,始置两淮盐官。吴元年置两浙。洪武初,诸产盐地次第设官。都转运盐使司六:曰两淮,曰两浙,曰长芦,曰山东,曰福建,曰河东。盐课提举司七:曰广东,曰海北,曰四川,
- 《明史》志·卷五十七 ◎食货五○钱钞 坑冶(附铁冶铜场) 商税 市舶 马市钱币之兴,自九府圜法,历代遵用。钞始於唐之飞钱,宋之交会,金之交钞。元世始终用钞,钱几废矣。太祖初置宝源局於应天,铸“大中通宝”钱,与历代钱兼行。以四百文为一贯,四十文为一两,四文为一钱。及平陈友谅,命江西行省置货泉局,颁大中通宝钱,大小五等钱式。
- 《明史》志·卷五十八 ◎食货六○上供采造 采造 柴炭 采木 珠池 织造 烧造 俸饷 会计采造之事,累朝侈俭不同。大约靡於英宗,继以宪、武,至世宗、神宗而极。其事目繁琐,徵索纷纭。最钜且难者,曰采木。岁造最大者,曰织造、曰烧造。酒醴膳羞则掌之光禄寺,采办成就则工部四司、内监司局或专差职之,柴炭则掌之惜薪司。而最为民害者,率
- 《明史》志·卷五十九 ◎河渠一○黄河上黄河,自唐以前,皆北入海。宋熙宁中,始分趋东南,一合泗入淮,一合济入海。金明昌中,北流绝,全河皆入淮,元溃溢不时,至正中受害尤甚,济宁、曹、郓间,漂没千馀里。贾鲁为总制,导使南,汇淮入海。明洪武元年决曹州双河口,入鱼台。徐达方北征,乃开塌场口,引河入泗以济运,而徙曹州治於安陵。塌场者
- 《明史》志·卷六十 ◎河渠二○黄河下万历元年,河决房村,筑堤洼子头至秦沟口。明年,给事中郑岳言:“运道自茶城至淮安五百馀里,自嘉靖四十四年河水大发,淮口出水之际,海沙渐淤,今且高与山等。自淮而上,河流不迅,泥水愈淤。於是邳州浅,房村决,吕、梁二洪平,茶城倒流,皆坐此也。今不治海口之沙,乃日筑徐、沛间堤岸,桃、宿而下,听
- 《明史》志·卷六十一 ◎河渠三○运河上明成祖肇建北京,转漕东南,水陆兼輓,仍元人之旧,参用海运。逮会通河开,海陆并罢。南极江口,北尽大通桥,运道三千馀里。综而计之,自昌平神山泉诸水,汇贯都城,过大通桥,东至通州入白河者,大通河也。自通州而南至直沽,会卫河入海者,白河也。自临清而北至直沽,会白河入海者,卫水也。自汶上南旺分
- 《明史》志·卷六十二 ◎河渠四○运河下 海运江南运河,自杭州北郭务至谢村北,为十二里洋,为塘栖,德清之水入之。逾北陆桥入崇德界,过松老抵高新桥,海盐支河通之。绕崇德城南,转东北,至小高阳桥东,过石门塘,折而东,为王湾。至皂林,水深者及丈。过永新,入秀水界,逾陡门镇,北为分乡铺,稍东为绣塔。北由嘉兴城西转而北,出杉青三闸,
- 《明史》志·卷六十三 ◎河渠五○淮河 泇河 卫河 漳河 沁河 滹沱河 桑乾河 胶莱河淮河,出河南平氏胎簪山。经桐伯,其流始大。东至固始,入南畿颍州境,东合汝、颍诸水。经寿州北,肥水入焉。至怀远城东,涡水入焉。东经凤阳、临淮,濠水入焉。又经五河县南,而纳浍、沱、漴、潼诸水,势盛流疾。经泗州城南,稍东则汴水入焉。过龟山麓,益
- 《明史》志·卷六十四 ◎河渠六○直省水利三代疆理水土之制甚详。自井田废,沟遂堙,水常不得其治,於是穿凿渠塘井陂,以资灌溉。明初,太祖诏所在有司,民以水利条上者,即陈奏。越二十七年,特谕工部,陂塘湖堰可蓄泄以备旱潦者,皆因其地势修治之。乃分遣国子生及人材,遍诣天下,督修水利。明年冬,郡邑交奏。凡开塘堰四万九百八十七处,其恤
- 《明史》志·卷六十五 ◎兵一明以武功定天下,革元旧制,自京师达于郡县,皆立卫所。外统之都司,内统于五军都督府,而上十二卫为天子亲军者不与焉。征伐则命将充总兵官,调卫所军领之,既旋则将上所佩印,官军各回卫所。盖得唐府兵遗意。文皇北迁,一遵太祖之制,然内臣观兵,履霜伊始。洪、宣以后,狃于治平,故未久而遂有土木之难。于谦创立团
- 《明史》志·卷六十六 ◎兵二卫所 班军太祖下集庆路为吴王,罢诸翼统军元帅,置武德、龙骧、豹韬、飞熊、威武、广武、兴武、英武、鹰扬、骁骑、神武、雄武、凤翔、天策、振武、宣武、羽林十七卫亲军指挥使司。革诸将袭元旧制枢密、平章、元帅、总管、万户诸官号,而核其所部兵五千人为指挥,千人为千户,百人为百户,五十人为总旗,十人为小旗。